两份文书并排摆在桌上。
左边一份:战地课转编教席的荐书,附三年巡访随队记录。右边一份:新生代教席资格考试的头名卷,附条例课全勤证。
争的是一个战地课正教席的名额。
按说这种事轮不到陆迟操心——仲裁常态化之后,执事层的学生已经能独立开庭。这回主审的是个圆脸学员,捧着约则的手一直冒汗,但程序一步没错。
有意思的是两位当事人。
旧部那位姓伍,跟过三次巡访,膀大腰圆,教案写得像军令状。新生代那位姓柳,笔头极快,教案做得像绣花。开庭前陆迟去旁听席坐了一会儿,正撞见一幕——
伍教席凑在柳教席旁边,指着人家教案上的布防图:"这儿不对。裂谷东口的哨位不能设在高处,高处风大,供能灯撑不过半夜。"
柳教席愣了愣,掏出笔就改。改完顺手把对方的教案抽过去:"你这条引错了,是条例第九章第二款,不是第三款。"
两人头碰头改得投入,全然忘了自己是来争同一个位置的。
学生主审咳嗽一声,两人同时坐直,耳根都有点红。
裁决不难。陆迟散场后只批了一行字:增设副教席,正副隔旬互换,各带一班。
轮替制第三次复用。两个名额变三个岗,谁也不吃亏,课还多开了一班。
结案归档那天,阿岚来找他,神色有点怪。
"条例课上有个学员,"她说,"笔记我看过——跟档案馆里某册旧条例一字不差。"
"哪册?"
"没编号的那类。"阿岚压低声音,"内档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