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日,联盟大会复会。
血月大讲堂坐得满满当当,连窗台上都趴着学生。两派的人都到了,谁也不说话——都在等。
陆迟走上台。他没有带讲稿,只带了那本条例汇编和一份申请书。
"裁决之前,先念条文。"他翻开汇编,一字一句地念,"《学区约章·学籍编》第四条:学籍之设,为护其存在,非为束其身心。"
念完原文,他用大白话翻译了一遍:"这条的意思是——学籍是保命的,不是拴人的。"
台下有人小声嘀咕。陆迟接着翻页。
"第七条:见证之制,行于自愿。强扭之证,无效。"
翻译:"叫名字这件事,得人家愿意。硬按着头的见证,不算数。"
他合上汇编,看着台下。
"锚定派问我对不对得起保命的规矩。"陆迟说,"我拿第四条回答你们——保命没错,但规矩里写着'非为束其身心'。"
锚定派的教席张了张嘴,没说出话来。
"自由派问我敢不敢放人。"陆迟转向另一边,"我拿第七条回答你们——放人可以,但见证自愿、回来自愿,这两条路都得给她留着。一条都不能少。"
然后他拿起那份申请书,当众展开。
"本席裁决如下。"
全场落针可闻。
"第一,批准阿盹退学回脚本的申请。她要睡,学区不拦。"
自由派那边有人要欢呼,被他抬手压下去了。
"第二,她的学籍永久保留。名字留在名册上,位置留在晨读的队列里。哪天她想回来,不用申请,不用担保,走回来就行。"
"第三——"陆迟顿了顿,看向台下那个瘦小的身影,"她回来的那天早上,全学堂的人,一起叫她的名字。一个不少。"
大讲堂里静了很久。
不是没有话,是所有的话都显得多余。锚定派想反驳,可"永久保留学籍"比强行留人更周全;自由派想庆祝,可"随时回来"四个字,又把退学的门变成了一扇虚掩的门——她走得再远,家一直开着。
不知是谁先起的头,掌声从角落里响起来,很快连成一片。
阿盹站在人群最后面,抱着她的小本子,哭得一抽一抽的。
散会的时候,她从侧门追出来,拦住陆迟,眼睛红红的,问了一句:
"先生,我什么时候……能梦见春天?"
陆迟想了想。
"等你把觉睡够的那天。"他说,"不着急。你的位置,我让人每天擦一遍。"